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先机制让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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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人类智力劳动的成果。为高效、及时化解知识产权纠纷,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深入开展改革创新,试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先机制。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适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先机制办理案件17件(不予立案4件、不予行政处罚13件),案值11.9万元,达成调解金额3.17万元。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先机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针对处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案件除外),在立案前、立案后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根据违法行为情节,分别依法给予不予立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处理。
据了解,今年办理的17件案件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节约了当事人维权成本和行政资源,让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优化了营商环境。其中,湾沚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上海千里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诉湾沚区某馄饨店等九家商标侵权案,立案后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调解,9个案件均达成调解协议,调解金额共计1.68万元。通过调解,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九家店使用“千里香”商标,最终,侵权违法变成合法使用,商标权利人权益最大化,实现互利共赢。
大江晚报记者 芮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