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居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老旧小区单元楼申请加装电梯。据统计,2023、2024年内我市通过审批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数量均超过100台,增设电梯需求大,居民反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从筹备到审核的流程过长,需要简化。为适应当前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新形势,市住建局修订形成了《芜湖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对照表,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非单一产权的商住两用房纳入增设电梯申请范围,明确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且未设电梯的非单一产权住宅和商住两用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加强引导、协调服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的原则。建设者负责增设电梯的申请、资金筹集、工程报建、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可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执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通风、采光、通行等不利影响。涉及增设电梯造成建筑区划内宅间路线型变化、小区主景观变化、停车位变动或者其他建筑区划内公共设施发生改变等由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针对居民反映的简化流程,原来的区级初审、市级联审模式,变为区级联审模式。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国防动员办公室、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及相关管线单位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增设电梯涉及管线移位及其配套设施改造的,根据联合审查意见,相关管线单位应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
根据芜湖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际需要,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管线改造增补资金的规则。具体为: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给予20万元的财政资金补贴。涉及管线改造的,按照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增加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
另外,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根据芜湖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经验,以业主间合意为准,删去对是否补偿及补偿事宜的规定。压实了街道、社区在信息公示阶段的摸底调查责任。对建设者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增设电梯的申请材料有所修改。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于2025年5月31日前提出。
大江晚报记者 芮娟 实习生 翟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