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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一案例入选南京都市圈市场监管领域免罚轻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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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行为可免罚轻罚!记者昨日获悉,一批南京都市圈市场监管领域免罚轻罚典型案例近日向社会公布,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汪某违法生产销售食品案入选。

近年来,南京都市圈各有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办理了一批免罚轻罚案件,对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给予企业适度容错、纠错空间,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此次公布的免罚轻罚典型案例涉及百货超市销售过期饮料案、医疗广告含有医疗技术的行为和价格欺诈、食品生产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商行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

汪某违法生产销售食品案体现了事前纠偏扶正、事中惩教结合、事后跟踪服务的“服务型执法”理念。经查,汪某自2024年3月起生产“口口嫩里脊肉串”,未申领相关证照,且存在未按规定贮存和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违法行为。至案发,共生产涉案产品20箱,货值金额6357.5元,违法所得62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属初次违法,生产规模较小、持续时间较短,涉案物品非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的产品经抽检合格,危害后果轻微,并积极配合调查、主动终止违法行为,符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规定,芜湖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决定减轻处罚,作出警告、没收涉案产品原料、没收违法所得62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后,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提供帮扶指导,助力其尽快取得证照、恢复生产。       

大江晚报记者 芮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