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本月起新增试点病种试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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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我市自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7月3日,记者从芜湖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惠民效能,根据省统一部署,自今年7月起该政策实施“两增加一调整”。
一是新增试点病种。在首批7个试点病种的基础上,将复杂先天性心脏病、血液系统疾病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心脏移植3个病种纳入。
二是新增试点医院。在原有6家省属三级医疗机构试点的基础上,新增7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医院试点,分别为: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上海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上海曙光医院安徽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上海仁济医院安徽医院和北京安贞医院安徽医院。
三是调整待遇。参保群众罹患“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病种的,在试点机构就医时,不受医保转诊转院备案规定限制,享受参保地市属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报销比例等医保待遇。
据统计,2023年至今,全市已有76人次享受该政策待遇,减负金额达94万元,切实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压力。
大江晚报记者 程茜 实习生 钱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