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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最新合规提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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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的“双11”即将来临,各电商平台与网店商家已经启动各种促销活动。为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的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1月4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作出八条合规提示,包括规范证照公示、规范促销打折、规范直播营销、规范商品审核、规范广告宣传、规范经营竞争、规范食品安全、规范纠纷处理。

根据合规提示,电商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内网店经营主体信息的核验、登记,定期更新,确保经营者信息真实有效;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网络促销活动。网店经营者应当在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行政许可或自我声明等信息;不得开展“虚拟中奖”“内定中奖”等虚假促销行为,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方式提高网店信誉。

针对大家关心的促销打折和直播营销,应加强对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在显著位置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规则。严禁采取虚假打折、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附条件的价格促销、限时减价、折价活动,应当显著标明条件、期限。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重点把控直播商品的质量,强化对直播选品、直播语言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不得以虚假方式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不得通过低俗引流、“卖惨”等方式进行营销。同时,要加强对商品准入资质及商品信息的审核。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和禁限售商品;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严禁销售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制品。

另外,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应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切实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以显著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予以标注,提醒消费者购买时确认。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提高维权意识,保存好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信息、聊天记录、直播视频截屏等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联系商家和平台协商处理,或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江晚报记者 芮娟